[轉貼]外包郵工的悲哀


原文出自郵工FB上其中一篇討論,有一個外包敘述的,我看了覺得悲從中來,經對方同意而轉貼。

簡單說明一下郵局現有員工有分以下幾類
1.轉調人員(民國92年以前考進郵局的,算公務人員)
2.從業人員(民國92年改制後考進郵局的,是一般勞工)
3.約僱人員(這部份不知如何說明,應算是契約工吧?)

沒了…,而本篇文章中出現的外包人員,以法律來說,他們其實不算是郵局的員工;因而,郵局的各種員工應有的權益,他們其實都沒有。

(以下為原文,有修正一些用詞,和加標點符號。)
幹了10幾年,雖非考進來的,但也為郵局付出那麼久。

不敢抱怨,只想請長官們高抬貴手留我們外包一條生路,進局時叫不定期契約工,後改代辦所又改自然人承接跟郵局打契約叫外包,年紀大了只想有份穩定的薪水支持家庭卻不断被打壓,當你們(意指從業人員)在爭取加薪時,我們的薪水只漲了500。

當比我們後進叫約僱,一樣不經考試卻有三節獎金加福利,他進來叫約僱,為什麼我們這群不能改成約僱?這是啥道理,公司吃人夠夠,為了養家不敢吭聲苦在心中,還記得有一年簽約時,反應加薪還被副經理嗆:「不錯了!在郵局這麼多年,車也買了、老婆有了、兒子也生了,郵局待你不錯了!你不簽一堆人排隊。

我氣得不簽當下走人,結果過了1個半月正當要走時,他幫我續好約了。你們可以笑我没骨氣,誰叫我没一技之長,年紀也大了。能去哪?不是想挑起對立,別會錯意,我們也是資深的一群人,請給我們一個公平的待遇

Ps我們被要求以自然人身分跟郵局簽約未經第三者或仲介公司簽約時還順須壓金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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