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印刷品之名,行平信之實


有人來信告訴我一個狀況,最近有同仁在處理一批大宗看起來像「印刷品」的信件(無封套,可以直接檢視其內容。)同仁檢查其內容後告知對方人員因為該批文件內有上款(姓名)及其相關內容(具有通信性質),無法做為印刷品($3.5)來交寄僅能用「平信」($5)來處理

經過溝通,對方見無法以「低資費享高郵資之服務」,使出另外一招,直接去買一堆$3.5元郵票回去直接投郵筒來處理,這幾天大家若有看到違反印刷品規定廠商的小DM,可以請其補足郵資,以助郵務成長

印刷品郵資:$3.5
平信郵資:$5
一件就差$1.5,100件就差$150,200件就差$300,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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